每年的四月除了有兒童清明假期之外,對於擁有汽車的車主而言,四月還有牌照稅需要繳納,
相關稅費費率表請參閱:2024年更新,汽車使用牌照稅、燃料費,費率表
113年全(上)期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,繳納期間自113年4月1日起至同年4月30日截止。
牌照稅:牌照稅屬稅捐,由稅務機關負責。自用汽車及機車的牌照稅,於每年的4月1日開始徵收。(2024年4月開始徵收)
- 正常繳納期限:2024年 (民國113) 年4月1日至4月30日。
- 逾期繳納特例:2024年 (民國113) 年5月1日至5月3日可繳納,不加收滯納金,但此期間視為逾期繳納。
- 繳款通知:基隆市民若於3月15日後未收到繳款書,或不慎遺失,可透過以下方式補發:
- 跨區至各地方稅稽徵機關或派駐監理機關服務櫃檯申請補發。
- 使用網路服務,如自然人/工商/金融憑證、健保卡、TW FidO或輸入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/統一編號於地方稅網站進行線上查詢與繳納。
-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,登入使用牌照稅線上查繳稅系統,直接線上查繳稅款,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。
多元繳稅方式請參考下表:
繳納方式 | 說明 |
各地金融機構代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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便利商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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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TM 自動櫃員機轉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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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語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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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繳稅服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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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期(儲蓄)存款帳戶轉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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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動支付工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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