賣車瞳鈴眼:自己賣掉中古車會遇到什麼鳥事呢?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
特別感謝 小施汽車商行-小施 的小施哥 與 檳榔陳 熱情跨刀演出,將車主賣掉自己愛車狀況,演得活靈活現。
你有賣車的經驗嗎?是賣給車行還是自售?
雖然兩種方式都各有優點,但也同時存在著某些的風險。
現在,全新的售車模式出現了:CarAgent 俥顧問 委託仲介自售服務,結合賣給車行及自售的優點,讓您能夠以合理的價格,輕鬆的方式簡單自售您的愛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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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過今天這篇文章,來交代一下最新情況。當時正在與銀行爭取成立 CarAgent 俥顧問 的中古車買賣價金信託帳戶, 起初銀行釋出善意,看起來有一絲希望,與銀行開會後,我們努力產出關於信託帳戶相關合約書及文件後,全力與銀行爭取合作機會,既使犧牲俥顧問的毛利都願意,為的是要保障買賣雙方權益。到 2023年的1月,我們試了很多方法與銀行溝通,還是未果。後來在大家的集思廣益下,由公司自己設立信託帳戶。又將相關合約文件及資料都準備好,準備將資料送往法院公證人做公證時,被法院告知基於信託業法,我們非信託業者,因此無法公證。這一路走來跌跌撞撞,但都想盡辦法爬起來繼續往前,到後來還是卡在法規宣告失敗,對於中古車價金信託帳戶的想法現階段只能無奈先放棄執行。
我們常常被問到賣掉自己的車輛 (自售車) 是否需要申報所得稅,如果是單純的個人自售車是不需要申報所得稅,佐證資料依財政臺灣省南區國稅局官網查到資料如下
汽車要繳納費用為兩種:「牌照稅」及「燃料費」,
燃料費的增收期間為:自用汽車:每年7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,徵收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費額。
牌照稅:自用汽車及機車的牌照稅,於每年四月一日起一個月內一次徵收。
燃料費:自用車及機車汽車燃料使用費,於每年7月徵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