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人出售汽車 (自售二手車),是否要申報財產交易所得?
我們常常被問到賣掉自己的車輛 (自售車) 是否需要申報所得稅,如果是單純的個人自售車是不需要申報所得稅,佐證資料依財政臺灣省南區國稅局官網查到資料如下
我們常常被問到賣掉自己的車輛 (自售車) 是否需要申報所得稅,如果是單純的個人自售車是不需要申報所得稅,佐證資料依財政臺灣省南區國稅局官網查到資料如下
汽車要繳納費用為兩種:「牌照稅」及「燃料費」,
燃料費的增收期間為:自用汽車:每年7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,徵收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費額。
牌照稅:自用汽車及機車的牌照稅,於每年四月一日起一個月內一次徵收。
燃料費:自用車及機車汽車燃料使用費,於每年7月徵收。